发布时间:2019-07-24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金沙集团186cc成色年产2700吨光引发剂改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25号
建设规模:项目对厂区内部分现有厂房推倒重建并利用现有空地,新建厂房、仓库等建筑,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并利用原有公用设施,购置反应釜、冷却器、离心机、干燥机等设备设施,形成年产2700吨光引发剂(改建600吨369、500吨ITX、新建200吨379、200吨BMS、500吨TPO、300吨DETX、200吨混位ITX、200吨阳离子光引发剂)的生产能力。项目达产后,年新增销售收入35500万元,利润8000万元,税收60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详见下表:
类别 |
名称 |
UTM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 |
|
X |
Y |
|||||||
环境空气 |
盖北镇兴海村 |
294902.86 |
3335606.43 |
居住区 |
人群 |
(GB3095-2012)二级 |
SE |
~2200m |
盖北镇世海村 |
294176.54 |
3334919.26 |
居住区 |
人群 |
S |
~2280m |
||
地表水 |
中心河 |
/ |
/ |
小河 |
水体 |
(GB3838-2002)III类 |
S |
950m |
北塘河 |
/ |
/ |
小河 |
水体 |
N |
490m |
||
声环境 |
厂界及厂界外200m范围内 |
(GB3096-2008)3类 |
/ |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本项目以有机废气为主,主要污染因子为二氯甲烷、二氯乙烷、甲苯、乙醇、乙酸乙酯、氯苯等,其他还包括氯化氢、溴化氢、硫酸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无机废气,产生工序主要有反应、离心分离、精馏、蒸馏等。酰化、溴化等过程产生氯化氢和溴化氢废气采用降膜吸收+碱液吸收预处理后进入废气处理中心;不含有机卤化物(如二氯乙烷、二氯甲烷等)废气采用冷凝冷冻+碱液吸收控制后再接入废气处理中心;含氯丁烷废气采用碱液吸收+冷凝冷冻+膜分离以回收氯丁烷后接入到废气处理中心;含甲苯、二氯乙烷和二氯甲烷废气采用冷凝冷冻+碱液吸收+树脂吸附处理后接入到废气处理中心;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废气中心采用碱液吸收+RTO焚烧+碱液吸收处理后集中排放。根据初步工程分析预测表明,污染因子最大浓度范围均未超出功能区类别要求,对敏感点的预测表明,废气对其影响较小,能达到功能区类别要求。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
根据初步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水主要产生于各生产单元分层、洗涤等工序,其他还包括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吸收处理废水等。项目废水根据产生点位、水质情况采取分质分类收集、预处理后再进入生化单元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其中含二氯乙烷、二氯甲烷等沸点较低的有机物废水,采用常压或减压精馏预处理;含有大量氯化钠、溴化钠的高盐废水采用蒸发脱盐预处理;其他含较高浓度有机物的废水采用高级氧化进行预处理。
(3)固废
本项目工艺固废主要为蒸馏残液、盐渣、滤渣、油状物等。危险废物蒸馏残液、盐渣、滤渣、油状物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物有生活垃圾和生化污泥等,其中生化污泥委托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在此前提下项目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其噪声源强在70~85dB之间,项目噪声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较小,仍可以维持现状,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测效果
(1)废气:酰化、溴化等过程产生氯化氢和溴化氢废气采用降膜吸收+碱液吸收预处理后进入废气处理中心;不含有机卤化物(如二氯乙烷、二氯甲烷等)废气采用冷凝冷冻+碱液吸收控制后再接入废气处理中心;含氯丁烷废气采用碱液吸收+冷凝冷冻+膜分离以回收氯丁烷后接入到废气处理中心;含甲苯、二氯乙烷和二氯甲烷废气采用冷凝冷冻+碱液吸收+树脂吸附处理后接入到废气处理中心;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废气中心采用碱液吸收+RTO焚烧+碱液吸收处理后集中排放。在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项目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废水根据产生点位、水质情况采取分质分类收集、预处理后再进入生化单元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其中含二氯乙烷、二氯甲烷等沸点较低的有机物废水,采用常压或减压精馏预处理;含有大量氯化钠、溴化钠的高盐废水采用蒸发脱盐预处理;其他含较高浓度有机物的废水采用高级氧化进行预处理。
(3)本项目固废主要为蒸馏残液、盐渣、滤渣、油状物等。其中危险废物包括蒸馏残液、盐渣、滤渣、油状物、废包装物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物有生活垃圾和生化污泥等,其中生化污泥委托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废均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其噪声源强在70~85dB之间,噪声经厂房和围墙隔音、屏蔽、衰减作用后,可有效降低噪声强度,预计项目上马后厂界四周环境质量现状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环境风险:通过加强物料贮存管理,工艺上设置DCS控制系统、定期维修,紧急时停产修复,设消防及火灾防范及报警系统,落实事故废水收集措施并采用现有应急池贮存等相应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选址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完善,环境条件优越,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项目生产工艺和装备技术以及资源能源利用水平等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原则。项目实施后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因此,企业应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实施可行。
六、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和意见反馈途径
主要评价范围5km×5km(拟建地为中心,主导风向为主轴)区域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公众意见征求期限:2019年7月25日~2019年8月7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环保管理单位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电话:12369
(2)建设单位
金沙集团186cc成色 联系人/联系电话:罗先生/13758529065
联系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25号 邮编:312369
(3)环评单位
浙江九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郭先生/13588004536
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92号399室 邮编:310000
公告发布单位:金沙集团186cc成色
公告发布时间:2019-7-24